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创新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09]07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创新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评选要求如下:
一、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创新学校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敬重师长,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热爱劳动;
5、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最近一学年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专业学习奖;
6、能够参与南京创新专修学校提供的社会-教育实践。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申请创新学校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2、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3、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等情况者。
已经获得奖励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马上终止奖励。
四、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教师教育学院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1 |
文学院 | 1 | 食品科学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环境工程学院 | 2 |
商学院 | 2 | 资讯传播学院 | 1 |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2 | 美术学院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3 | 威尼斯官网在线 | 1 |
五、学院应通过在本学院范围内张贴奖学金评选海报、班会等形式宣传本项奖学金。
六、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据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创新学校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应提供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以及由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于近期内出具的《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获创新学校奖学金的学生再次提出申请时还需做出个人书面小结。
学院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纸质张贴和网络公告。
公示无异议后,请将申请材料于4月21日前报学工处。
七、获奖学生在寒暑假和双休日可以参加南京创新专修学校提供的社会—教育实践,报酬另计。
八、学院应当认真做好评审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创新学校奖学金全额用于奖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新学校奖学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或改变奖励对象。已获奖励的学生如遇休学、参军、转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的情况,必须马上告知学工处,次月起停止奖励。
附件:一、
南京晓庄学院创新学校奖学金申请表.doc
二、
《创新学校奖学金申请书》的格式要求.doc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7日